本月起严查商场写字楼加价收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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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艳)本月起,针对写字楼、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电费存在的加价现象,本市启动专项价格检查行动。根据市价监局数据统计,截至8月22日本市已接到80件相关“加价收电费”举报。昨天,本市对蓝色港湾、国贸中心、新东安等多家电量排名靠前的物业公司召开提醒告诫会,严格规范转供电环节中的不合理加价行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据了解,目前,转供电主体存在按每千瓦时1.5元左右的标准,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这一行为超过了本市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水平。“这些附加在电费上的不合理加价,实际上违反了‘严禁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各类加价’的要求。”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昨天市价监局巡查组到西单大悦城检查时,发现西单大悦城是采取合理分摊核算平均电价后来进行收费的,其核算出的平均电价为1.14元。但由于每个月份都核算一次平均电价的难度非常大,目前,西单大悦城只能按照长期情况进行核算,几年前核算出的平均电价与当期的平均价格必然会有差异,以上月来看,1.14元的电价其实是低于西单大悦城当下的实际平均电价的。





针对这个情况,检查组特别指出,按照文件“收不能大于支”的标准,西单大悦城目前按照这个价格收取电费不违反现行文件规定。但同时,也提醒转供电单位按月核算,保证每月收取的电费都不多于缴纳的金额。“现在为什么政策很难落实到位,是因为使用的是单一电量表,全天都只能有一个电价水平,所以必须要计算出平均电价才向用户收取。”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底线是,企业向用户收的电费总额不能高于向供电局交的电费总额。”





据了解,政策广泛宣讲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市价格举报热线已经接到了80件转供电加价行为相关举报,而在此前的7个月内,一共接到108件相关举报。本月价格专项检查行动,将按照“双随机”规定抽取5%的转供电单位开展检查,各区价格检查部门将对辖区内用电量大户开展重点检查。





截至8月22日,经各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的提醒告诫,本市22家转供电企业对明码标价工作进行了整改。13家企业对转供电电价进行了调整,降费幅度0.1-0.32元。按照工作计划,截止到今天,全市各区都召开提醒告诫会,对辖区内转供电主体进行提醒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