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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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之滨的山东省威海市因海得名、依海而兴,近海海域面积有1.1万余平方公里,海岸线长达986公里,约占山东省的三分之一。威海市检察机关在海洋强市、经略海洋的战略布局中找准定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现代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用“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码头上,检察官实时实地指导涉海犯罪案件办理





6月11日,禁渔期,一艘满载鱼虾的“收鲜船”出现故障,在刘公岛海域抛锚。这艘船并非普通的渔船,而是专门用来接收海上捕捞船上的海鲜。威海市海洋渔业部门发现这艘可疑的船只,将其引航进港。





因利益驱动,很多渔船在禁渔期内私自出海捕鱼,海洋渔业部门发现后往往只作行政处罚。很多船东交完罚款后,变本加厉继续捕捞。行政处罚没有从根本上起到惩戒作用。





获悉有渔船在禁渔期非法捕捞后,威海市环翠区检察院指派检察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码头,协调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该案,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对船长、轮机长进行询问,查实该船单次接收3000余箱15万余斤水产品的事实。





环翠区检察院进一步查明,今年5月间,该团伙非法捕捞水产品70余万斤,价值40余万元。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不能成案,往往是因为没有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或者获取证据不到位。”威海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王春萍说,“我们这种实时实地指导取证的做法,为案件顺利侦办赢得了先机。”





今年年初,威海市检察院牵头与公安局、海洋渔业局、海警支队会签了《关于建立打击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出台山东省首个专门针对海洋领域“两法衔接”工作意见,融入“碧海、蓝盾”专项行动,推动形成打击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的工作合力。





“海洋十条”,圈画服务海洋经济重点





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海洋渔业、滨海休闲旅游等“海洋经济”成为威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海产品产量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远洋渔船船队规模全省第一,海产品年加工能力全省第一……威海市检察机关以服务海洋经济为重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威海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立足辖区内威海港、中航船厂、迪沙药业、紫光科技园等海洋企业密集的实际,精准对接,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犯罪预防咨询、检察建议等手段,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堵塞法律漏洞。另一方面,严惩海藻食品、海参食品、冷冻调理食品、远洋水产食品等4大海洋食品领域制假售假或其他危害海洋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助力中国海洋食品名城建设。





今年初春,威海市检察院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现代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围绕加强涉海产业产权保护、严惩涉海刑事犯罪、开展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等,列出具体分工明晰的意见,护海任务逐项落实。





公益诉讼,吹响海洋生态保护集结号





今年6月,有群众举报,荣成市蜊江港附近海滩被污染,长期堆积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影响海岸线整体风貌。荣成市检察院实地勘查后发现,某水产公司将大量建筑垃圾和渔业生产垃圾堆放在岸滩上,可能造成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随后,荣成市检察院分别向该市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及时整治清理。检察建议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现已基本整改到位。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威海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加强海洋生态监管。





两年前的春天,徐立使用胡强提供的禁用渔具,指挥两艘渔船非法捕捞水产品4万余公斤,价值11万余元。





2017年底,两人分别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和十个月。





今年3月,威海市文登区检察院对涉海洋类案件进行梳理,经过调取刑事侦查和公诉、审判卷宗,调取海洋环保行政执法卷宗了解案情,认为胡强、徐立两人使用“绝户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损害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应作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威海市检察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此案损害结果进行鉴定,核算修复费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防患未然,推动涉海司法保护向前延伸





威海小石岛是海参养殖的绝佳场所,是全国海参育苗基地三强之一。今年4月30日及5月1日凌晨,王某等人先后两次到小石岛附近海域,共盗窃价值1万余元的鲜活海参。





“海参养殖场圈海而建,属于半开放状态,海参等被盗行为屡禁不止。”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姜志芳介绍说,“这些盗窃行为多发生在深夜、水中作案,证据很难保留,给养殖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6月5日,该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将王某批捕。案了事未了,该院又联系海洋渔业部门,提出加强安全防范、严厉打击犯罪的检察建议,力争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





在涉海犯罪案件高发季,威海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休渔期法治巡讲,联合海洋渔业局、公安局边防大队,在禁渔期对全市沿海镇街的船主和船长开展法治巡讲。同时组织开展“送法到船头、码头”法治宣传,向船员、装卸工等涉海工作人员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引导其知法懂法守法。





威海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锡友告诉记者,该市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海洋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开展涉渔劳资专项检察监督中,梳理近年来办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相关案件,针对船主拖欠船员工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通过要求船主预缴保证金、船主财产登记等方式,保障船员合法权益。





针对个别养殖户乱用药滥用药等情况,该市检察机关联合海洋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职能部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违禁药等违法生产行为,切实保护水产养殖生态环境,确保上市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