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大力支持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落实力促精准脱贫攻坚成效提升( 二 )

  

一、着力强化兜底保障,推动实现困有所助

  围绕实现困有所助目标,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补贴标准,突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保障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

  一是不断完善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健全针对自治区各类城乡生活困难人群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不断提高兜底保障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明确了物价持续上涨时的补贴对象、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等内容。同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持续调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由2012年的185元提高到2018年的350元,年均增长11.2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由2012年的74元提高2018年的190元,年均增长17.02%,有力保障和改善了自治区300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