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早参(2018年8月18日)( 五 )

8月16日,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正式挂牌。

从此供热、物业、住房保障、租购并举等多项惠及民生的服务和保障职能将由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一家单位统一负责

  按照《沈阳市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由市房产局所属的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市住宅小区办理办公室、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市公有房屋管理办公室、市房产资金监管核算中心,以及市建委所属的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地源热泵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共8家事业单位共同组成,为市房产局所属事业单位。

  新组建的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集中整合了供热、物业、住房保障、租购并举等多项惠及民生的服务和保障职能。作为一个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事业单位,整合后的新中心,更加有利于共享房产管理资源,理顺业务管理机制,顺畅为民服务渠道,真正实现便捷、高效地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