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冒雨驾车 追尾伤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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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不顾下雨坚持驾驶摩托车回家,因视线受阻撞上前方车辆,两车三人均摔倒受伤。近日,经福建省清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罗某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5月2日中午,罗某在一家饭店吃饭时,喝了几杯酒。虽然看到外面在下雨,但他自我感觉良好,就决定驾驶摩托车回家。在家门口附近的拐弯处,因酒后反应迟钝加上眼睛进雨水造成视线阻碍,撞上前方一辆缓慢转向的摩托车,两车三人均摔倒受伤,所幸伤势都不是太重。交警赶到现场时,罗某已经被送往医院。经鉴定,罗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8.1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罗某对自己醉酒驾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非常后悔。





(吴永春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