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公民缴纳生育基金,不生二胎退休后才能领”新华日报这篇文( 七 )

提取存量抚养费资金用于生育补贴,减轻财政压力。目前不应再对超生子女的家庭收取社会抚养费,相反我们应提取存量的社会抚养费用于生育补贴。考虑到我国社会抚养费已经征收了30年,存量资金应是一个极为庞大的数字,理论上可以支撑一两年内对二孩家庭的生育补贴。可考虑将存量抚养费资金用于充实生育基金,或作为生育基金的初始资金。

延长产假时间,考虑建立育儿假制度。我国从2016年起,将头胎和二胎产假分别调整为30天和128天,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产假时间仍然较短。可先将二胎产假延长到6-8个月,育儿假延至一年,丈夫的陪产假延至3个月。等时机成熟后,再对生育二胎以上的夫妇延长产假或引入育儿假。为减轻企业负担,妇女在产假或育儿假期间的薪资,可考虑按比例或以固定金额由国家财政或生育基金支付。

制定鼓励生育的住房政策。居住条件对人口生育率有较大影响,可考虑住房政策向二胎或多胎家庭倾斜。如提供长租房,对二胎或多胎家庭优先;对低收入的二胎或多胎家庭提供3年的租房补贴,或房贷优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