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远:强制缴纳生育基金这种想法,究竟是蠢还是坏?( 二 )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刘志彪、张晔发表”建议强制收取生育基金“的奇文,引发了舆论的强烈反弹。

无独有偶,2016年初“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也曾有一波各地民政部门收取“二胎保证金”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尽管卫计委和民政部门一再辟谣结婚领证不收“二胎保证金”,婚姻登记不和生育挂钩,仍然引发舆论发酵和广泛关注。

《新华日报》在8月14日发了一篇《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文章引起了热议,文章提出:

在未来二三年内,随着我国第三次人口高峰期的育龄妇女逐渐退出育龄期,以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导致的生育堆积效应释放结束,我国的人口出生率必然面临断崖式下跌。

文章由此建议,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尽量实现二孩生育补贴的自我运转。可规定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并进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