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临泉县中小学新任教师体检、考察公告( 五 )

(二) 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考察合格人员现场发放体检表,到临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1.体检时间:8月24日体检对象为高中、初中各学科人员;8月25日体检对象为小学(含特教学校)各学科人员。

2.地点、要求及费用:体检在临泉县人民医院(北区)体检中心进行。要求:体检注意事项以体检须知为准。《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项目(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考生体检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找人代检,不得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县人民医院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自理。

(三)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