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晋中市政协原副主席秦太明等4人被处分( 二 )

晋中市政协原副主席秦太明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晋中市政协原副主席秦太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秦太明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受贿罪。

  秦太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本应牢记党的宗旨,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秦太明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