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票进货,虚开入账,啥后果?( 三 )

  

  稽查人员查找到FY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记录后,迅速依照法定程序提取了该公司的记账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汇款回单等证据,并向公司负责人、会计等相关涉案人员展开询问调查。

  

  在接受调查询问的过程中,FY公司的会计在提供凭证资料后便咬定自己对其他事项概不知情,并称赵某是临时业务员,自己与其没有联系。这给检查和取证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

  

  面对询问,何某坚称自己并不直接负责业务、对发票的取得过程并不知情,并以各种理由来搪塞稽查人员的调查。但当稽查人员将已经掌握的有关接受两张虚开发票的证据摆出来时,何某撑不住了。他承认,这两笔业务都是由公司的临时业务员赵某办理的,自己明知这样做违法,但在利益的诱惑下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委托赵某无票进货、再接受其他企业虚开的发票对冲抵扣,从而少缴税款。为争取宽大处理,何某主动交待,还有一笔由赵某经手的业务存在虚开发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