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18亿,濮阳这个老板被判无期徒刑!( 九 )

16.证人耿某证言证实:宏丰集团公司的宣传资料包括好消息、特大喜讯、宏丰集团时事问答、生态园游园解说词等,内容是韩学臣起草好并让客户经理进行宣传的。

17.证人郭某证言证实:濮阳市扶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濮阳市宏丰投资有限公司是韩学臣用其名字注册,其没有参与这两个公司的任何经营。

18.证人韩某1证言证实:宏丰集团公司实际经营人是韩学臣,韩学臣以宏丰投资有限公司吸收资金,利息在月息八厘至二分二厘之间。公司的利息标准由郭某1和韩学臣制定。

19.证人鲁某证言证实:公司实际经营人是韩学臣和郭某1。投资群众有的是转账、有的是现金,秦某收现金,待下班时存到秦某、刘某1、张某1的个人账户或者郭某1拿走现金。郭某1有权支配公司资金,秦某负责向群众支付利息。

20.证人李某1证言证实:宏丰集团公司以生态园的名义吸收资金,李某1负责记录银行账目的进出金额。

21.证人秦某证言证实:宏丰集团公司实际经营人是韩学臣和郭某1,郭某1负责财务,王桂莲负责发工资和考勤,秦某负责公司的收付款,韩某1负责记账,马某1负责支付利息明细,鲁某、刘某5、刘某1负责登记公司与群众签订的合同明细。2011年6、7月份扶振公司业务转到宏丰投资公司。郭某1直接安排秦某向其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