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信号!南京成第7个限制企业购房城市!下一个会是谁?( 八 )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出台《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规定明确,

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

达100万人民币、职

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金

额满500万元以上

的企业除外)。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

2018年7月31日  

深圳市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