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读博士的那七年,彻底改变我( 九 )

,大家自顾自埋头做research。我们老板上课我都能听懂,因为他不太说,在黑板上一黑板一黑板得写公式,美国同学全部lost,我们中国学生能follow。Office hour我是不去的,有问题我也问不清楚,有那个空问自己琢磨会儿就明白了。

 

我不会做饭,我以为我会,因为我看过我爸做饭,觉得不难。我室友比我放弃的早,她每天早上剁一堆的生菜,一天就吃沙拉。吃沙拉我受不了,吃冷三明治我都反胃,我是中国胃,在吃了一阵方便面煮蔬菜之后,我决定自己尝试做菜。

 

煮坏了两个汤锅(烧干了)一个炒锅之后,我发现做菜的真理在于xx炒xx,你把一样荤菜,一样蔬菜放在一起炒,放一点盐,一点糖,一点味精,出来就是一道菜。好像我们同去的一帮人都有差不多的感悟,因为在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开始互相邀请吃饭,或者是一起聚餐,大家的菜都大同小异,不过是不同的xx炒不同的xx,大家都为自己饿不死了而感到很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