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读博士的那七年,彻底改变我(32)

 

我不甘心,我又一次想起了M的经历,也许 out of nowhere的电话本身就是一种测试,我应该再努力一下。于是我拨通了对方的电话,我很坦诚得告诉对方,我昨天咩有听清她的名字,所以如果那是一个面试的话,我肯定fail的很惨,但是如果她愿意再给我10分钟,我一定会让她改变她对我的看法。

 

so she did, and I managed to impress her. 我下飞机回到家,就已经收到了她的email,她说她没有遇到过一个candidate,在如此差的表现之后还有勇气打电话给她要second chance,并且成功说服她的,所以F邀请我去onsite。我觉得M给我的伤痕在那一刻被抚平了。

 

在家的日子,除了写论文,就是电话面试,投了二十几家律所,拿到13个电话面试,投的10几个industry工作,拿到4个电话面试,鉴于我投简历并不是知道有opening才投,是我觉得喜欢的公司才投,所以这个面试比例还算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