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财政积极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 四 )

  

三、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2016年以来,积极参与配合广东省财厅开展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工作,参加省财厅召开的《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代拟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对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意见稿充分研读和提出意见。

  二是落实资金安排。2017年以来,省下达信宜市5批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合计1,007万元(省直管县高州市、化州市由省直接下达),其中安排茂南区161万元、电白区460万元、滨海新区66万元、高新区53万元、信宜市167万元、化州市100万元。市财政根据省文件要求和市农业局的分配方案,及时下达专项资金,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

  

四、全面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