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住建局:这类幼儿园严禁开发商出售、转让、租赁!( 四 )

  

对此,

市住建局答复称,“严禁开发商私自将配套幼儿园出售、转让或租赁给单位和个人,对于已经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收回”的建议,市住建局正在办理。对于开发企业无偿代建或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属于业主的幼儿园,严禁开发商出售、转让或租赁给单位和个人。已出租或转让的,市住建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要求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市住建局不予办理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同时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关于“要明确幼儿园的移交条件和移交方式”的建议,市住建局也正在办理,主要做法是,为了加快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解决入园难问题,市住建局将积极配合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工作。

  一是土地性质为划拨,并且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代建的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在质量验收合格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市住建局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及时办理新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对未按规划配套建设或按规定应移交而不移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的,市住建局不予办理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同时责成开发企业进行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计入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