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怎么了?(16)

个人经常项目:因私旅游项下可自由支取2.5万里拉现钞或者等值1万欧元外币出境,超过上述限额应向海关申报。

个人资本项目:居民个人不得从境外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获得外债、外汇消费信贷和抵押贷款。

(四)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政策

境外银行不得向除出口商、投资者之外的居民提供外汇贷款,土耳其金融机构可向居民发放期限超过1年且金额超过500万美元的外汇贷款;对于商业贷款和特定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其在土耳其外汇储备的担保金额。

自2016年2月起,发展和投资银行的里拉负债存款准备金比例,11.5%外币负债为13%。

金融机构中非居民持股比例超过银行总资本的10%,需得到银行监管机构的批准;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投资性公司开展对外投资时,其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标的物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净外汇头寸与自有资金每日比率的周平均值的绝对值需低于20%,超出部分须向银行监管机构报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