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群与普通买房人“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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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保障人群与普通买房人“无缝对接”





采访时间





2018年5月31日下午





采访地点





丰富路127号,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3楼





本期人物





秦玲,南京市房改办主任





1978年的我





十岁的我,随双军人的父母生活在大西北的导弹基地,是河西走廊小县城的一名小学生。





2018年的我





在南京市房改办工作。2001年底,我从部队退伍后,来到南京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工作,至今已17年。





回想起那时南京住房保障,和今天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从2平方米、4平方米、6平方米的解困工作,到现如今住上七八十平方米宽敞明亮的公租房,南京的住房保障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人们常说,全国房改看江苏、江苏房改看南京,我可以自豪地说:没错,南京房改确实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今后受益的群众还将更多!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祚波





城市居民从“无房者”变“有房者”





南京房改办是在上个世纪的1991年底成立的,经过一些讨论、方案的制定等等,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三四年的时间,直到1995年以后才正式运作起来。然后,又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1998年12月,出台了一系列房改制度的改革方案,俗称“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也可以说,这是一次房改新老交替的重要时刻。





如果要从具体政策上来区分的话,南京的房改制度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1993年之前,可以称为实物分配制,职工住房由单位统一分配,目前市场上还有的部分房改房,就是那个时候遗留下来的;1993年到1998年之间,算是由住房的实物分配,向市场化改革的过渡阶段,从1998年的下半年开始,南京逐渐停止实物分配,逐步演变为货币化分配,这一改革的意义很重大,因为它标志着实行了近四十年的实物分配制,就此退出了历史舞台,新的房改制度建立起来了。





第三个阶段是从1999年到2004年左右,这是住房市场化全面推行的阶段,无数城市居民从“无房者”变成了“有房者”,他们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生活环境跟以往相比也大有不同,不少小区还引入了物业服务;从2004年至今的十多年时间,我们称之为调控阶段,在此期间,南京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极其迅猛,楼市也经历了一轮接一轮的调控,至今仍处于限价、限购的调控当中。





保障人群与普通买房人“无缝对接”





我是2001年底来到房改办的,2002年开始,南京市政府着手开始推进的房改,重心已经放在了保障这一块上。之前的房改工作,包括公房出售、住房补贴,以及2平方米、4平方米、6平方米的解困,还有很多以前老职工购买的安居房,单位、政府、个人各掏一部分钱……这些都是上个世纪的房改工作。2002年开始的保障工作,从群体上划分,刚开始时是从最低生活保障群体启动,后来逐步扩大到低收入人群,再到中低收入人群,又到城市被拆迁户的保障。





从我们目前的工作进程来看,这一部分仍在持续进行当中,比如政府对于人才住房的保障,对于新就业人群、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都切切实实反映出南京住房保障的惠及面更宽了,门槛也更低了。如果说,我之前的服务对象是这座城市中的弱势群体,那么现如今,我们的服务对象已跟市场上购买商品房的人群实现了无缝对接,这在以往是无法想象的。





举个例子,对于新就业的大学生来说,眼下在南京购买共有产权房,在收入这一块的门槛是没有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承租政府提供的保障房,政府还会有相应的补贴。





南京曾考虑试点共有产权房





住房保障的模式,在南京可以概括为“购、租、补”三大类,所谓“购”,就是指的市民购买共有产权房;“租”是指符合条件的人租住公租房;“补”的话很好理解,就是住房补贴或是购房补贴。





南京的共有产权房推出是在2015年7月,不过早在十年前,也就是2005年的时候,南京市便开始讨论建设共有产权房的方案了。当时国家考虑在江苏进行试点,后来经过多轮讨论与论证,最后的结论是,南京在那个时点推出共有产权房的时机还不成熟,因此,市面上一直以经济适用房为主。





到了2014年,南京建设共有产权房的话题再次引发关注,有人认为,经济适用房自身便带有共有产权的属性,比如上市之后,收益部分的一半要交给政府,这就是共有产权的意义所在。在《物权法》出台后,国家也开始倡导共有产权房,更加明确了共有产权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于是在2014年南京开始草拟这项政策,到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了。





从全国的范围来看,我们南京在共有产权这块的改革算是比较彻底了,包括证、税、合同、贷款这些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要求,在共有部分,分为50%、70%、80%三个档次,低收入是50%,中低收入70%,首次置业的80%。这个规定的试行期为2年,我们正在进行修改,很快就要公布出来。





让保障房流通更顺畅更健全





这几年,南京房价涨得挺厉害,一些人就想通过各种手段骗购共有产权房。比方说有一户人家,很多年前购买了单位的集资建房,在申购共有产权房时,他隐瞒了集资房的情况,而且单位的集资房并没有办证,因此,我们房改办也就查不到这套集资房,便批准其申购共有产权房。后来这户人家要为集资房办证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集资房办证也是在我们房改部门进行的,骗购共有产权房的行为这才被曝了光。





之前,我们还遇到了骗租的状况,一位女子由于残疾且没有住房,长期在亲戚家借住,后来她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几年以后,亲戚的这套公房拆迁,这名女子隐瞒已有经济适用房,向当地拆迁部门再次申请保障房,之后在审核时我们发现,她已有经适房了,后来多次做工作,最终也圆满解决了。





南京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我们的工作,就是要让中端和低端都可以住有所居,相信到2020年,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将会在南京更加良性地发展,住房保障制度也将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