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剂良方”解决基层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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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剂良方”解决基层治理难题





南县以法治引领制定村规民约促进乡村振兴





□本报记者 阮占江





□本报通讯员 李红斌 刘奕云





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以自治内消矛盾。今年以来,湖南省南县以益阳市法治引领村规民约试点县为契机,在全县着力开展村规民约的制修订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66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村规民约制修订工作,逐步走出一条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新路子,为解决当前基层治理难题找到“一剂良方”。





“移风易俗,天下皆宁。乡村振兴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实现法治、德治和自治的深层融合。”南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尚亮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南县县委、县政府统一思想、聚力同心,决定把制订修订村规民约,作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头等大事来抓。





今年2月25日,南县成立全县村规民约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组织成立相应机构抓落实,建立健全了制修订工作组织体系;3月22日召开全县动员大会,部署安排村规民约制修订工作,相继下发《关于推进“治陋习、刹三风、树新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修订工作的实施方案》《南县村规民约范本》,在全县各村(社区)掀起制修订村规民约的浓厚氛围。当天,南县县委书记李劲松、县长黄育文等率全县千余名党员干部在“治陋习、刹三风、树新风”签名墙上签名支持。4月初,县委政法委组织民政、司法、文明办等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分析全县制修订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村规民约,法制先行。”南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李红斌介绍说,在制修订村规民约工作中,南县始终贯彻法治精神,倡导法治引领,坚持问题导向,把程序到位内容合法作为目标追求。做到步步有群众参与、步步听群众声音、步步靠群众决策,确保将村规民约的“处置权”交给村民。注重征求意见,采用“几上几下、反复修改”的“五步工作法”,先向村(居)民征集村规民约内容,梳理汇总起草制订初稿,由村支两委座谈商议和党员组长开会讨论形成草案,发放到每家每户征求意见形成最终稿,再召开村民会议,由村民表决通过后生效。加强合法审查,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平台,邀请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把脉”村规民约,全程参与指导村规民约制修订过程,认真审核每一个环节,规避与法律法规相冲突,形成的最终稿由乡镇司法所复审,表决通过后交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这样的制作流程群众参与度高,每条每项均得到群众认可,执行起来村民们纷纷表示乐意接受,让村规民约成为村里名副其实的小宪法。”南洲镇党委书记舒志福告诉记者,制定的村规民约不仅实施起来顺畅,相关部门的行政管理成本也减少了。





“此前村里土地分配不均衡,村民意见大。年初,村里制定村规民约时,就把土地分配‘约’在了首位。”该驻村干部张平告诉记者,流转土地时,村民纷纷支持,目前村里已流转3000多亩发展稻虾产业,今年已申报创建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