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室内工作有高温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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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山/金陵晚报记者黄孟蓉





目前,南京已有不少单位职工陆续领到了高温费。今年江苏的高温费标准提高至每月300元,每月比过去提高100元,一共发放4个月。那么,高温补贴具体怎么发放呢?近日,紫金山记者做了采访。





室内工作有高温补贴吗?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也就是说,高温补贴不仅是室外作业才有,若室内温度无法降到33℃以下(不含33℃),劳动者同样也能享受高温补贴。





劳动者能拿多少高温补贴?





江苏省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6月11日期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具体怎么发放?





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支付办法等。





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明确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支付高温津贴的,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月标准依法予以折算。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按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