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帮公司采购物料,中4888元红包!老板却说:用来抵扣工资( 五 )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对此事表达了观点。他说,

如果员工因为帮公司采购而获得卖家给的奖励,那么奖金是基于买卖行为,所以应该归公司;但如果是因为支付方式获奖,这个应该归账务所有人。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勇也认为,这个红包应该归员工。首先,从账户的权利归属来看,员工支付货款是通过个人的账户进行的,而不是通过公司账户进行的,获得的奖金是给特定个人账户的,除非有明确其他约定,只能由其户主享有;其次,公司并没有禁止个人通过个人账户在公司业务活动中付款,其个人因此获益具有正当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第三,员工中奖的奖励,虽然是在从事业务活动中获得的,但是与业务活动相关性不大,至少不存在形式上的因果关系。最后,从这个APP的奖励要求上来看,需要户主买东西才能兑现,这个和个人账户的关联性更高,与公司业务活动联系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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