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台女台长离任时,竟顺走单位24瓶茅台( 七 )

2011年至2013年,罗毅利用职务便利,为下属杨某某的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在香港收受江诗丹顿女士手表一块(价值9万余元)、家庭影音系统设备一套(价值15万余元);

2013年至2016年,罗毅利用职务便利,为某公司在广告业务方面谋取利益,两次共收受价值人民币1万元的购物卡和2万元现金。

通过以上事实可以发现,正如罗毅在忏悔时所说,她在广播电视系统工作多年,组织给了她崇高的荣誉,不断地重用提拔。她却将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真是迷途而不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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