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拟IPO,却两次被勒索160万!刚刚被上海警方侦破( 五 )

从类型来看,多是产品外观、包装方面的专利,真正有技术含量者寥寥。

“拟上市公司企业规模往往较大,专利数量较多,成千上万个专利往往分布在不同的领域,但企业可能知识产权意识并不强,没有事先对专利可能存在的纠纷进行排查。犯罪嫌疑人往往会从专利储备中挑选对拟上市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专利,进行专利权的诉讼来达到敲诈的目的。”上述经侦总队人士对证券时报采访人员表示。

二是诉讼结果。

   

犯罪嫌疑人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理由发起诉讼的最终目的并非通过司法手段维护知识产权,而是利用企业不愿因诉讼导致企业IPO被中止这一心理,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因此,如果对方愿意就案件打长久战,为了控制诉讼成本,犯罪嫌疑人往往会选择撤诉,调查发现,李某撤诉案件多达40余起。

三是如何界定正常专利诉讼与以专利诉讼为手段实施敲诈勒索。

   

经侦队相关人士介绍,该案中对敲诈勒索的费用是以转让专利的名义索要的,对公司提起诉讼也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