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惠台31条措施" 各地陆续出台实施办法( 四 )

——7月23日,江苏省淮安市发布《关于促进淮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办法》,包括5个方面58条具体举措。

在促进淮台经贸合作方面,支持在淮台胞台企参与“一区两带一枢纽”建设,在项目引进、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科技研发、进口税收优惠、工业用地优惠等更多领域享受同等待遇。

在帮扶台胞创业方面,以“六个一律”帮扶台胞在淮创业,即台胞开办小微企业,一律开辟“绿色通道”,一律按下限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一律给予免费创业培训,一律给予税收优惠,一律开放全市公共服务平台、科技研发平台,一律给予金融帮办服务。

在打造台湾人才高地方面,在淮安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台湾专业人才,在淮企事业单位就业、创业的台湾人才,入选“苏北计划”暨“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项目的台湾人才,均按一定标准予以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购房租房补贴、培训、体检、疗养等服务待遇。

在深化淮台交流方面,淮安设立专项资金、协助台商台胞申报各级文化项目和资金、发挥台商学院作用、鼓励台商台胞参与社会建设,加强淮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