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工商分局调解纠纷 助消费者拿回百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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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薇)近日,在昌平工商分局小汤山工商所的调解帮助下,消费者孙女士拿回了约150余万元的使用金。





日前,昌平工商分局小汤山工商所接到12345热线转来的市民孙女士的求助,称其去年6月16日与辖区内某老年公寓签订了房屋使用合同,签约后共计缴纳房屋使用金192万元,合同约定期限于2037年6月16日到期,后由于孙女士急需资金,向该老年公寓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自行交涉无果后希望寻求帮助。





昌平工商分局小汤山工商所执法干部郭德勇接到投诉后,多次联系所涉及老年公寓的负责人,进行细致调解。最终,消费纠纷双方签署协议,达成一致意见:该老年公寓扣除孙女士违约金及手续费共计9万余元,扣除已退还孙女士的30万元房屋使用金,剩余150余万元分五期每期30万元于年内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