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迅速贯彻落实"7.12"宜宾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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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宁7月25日讯(通讯员 蒙飞)7月17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在四川省宜宾市召开四川宜宾江安县恒达科技公司“7.12”爆燃重大事故现场会后,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立即将会议精神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迅速贯彻落实现场会精神。





一是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18年7月20日下午迅速组织召开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国家应急管理部在四川宜宾召开的事故现场会议精神,剖析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警示教育,部署安排夏季高温雨季化工安全生产及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以及第15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活动期间危险化学品安保工作。





二是将国家应急管理部制作的四川宜宾江安县恒达科技公司“7.12”爆燃重大事故警示教育片发给14个地市共260多家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认真组织员工观看学习,深刻吸取教训,进行反思大讨论,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防范工作。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严格项目安全准入和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细化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化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审查和行政执法检查,对不符各国家产业政策、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以审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好中区直企业安全生产主力军作用,针对事故暴露出企业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加强警示和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四是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大排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一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企业认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工、停建,并切实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排查整治不认真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组织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的农药、染料、涂料、颜料、试剂的化工企业,一律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尤其是与此次事故具有同类产品的企业或曾发生过事故的企业,严格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辨识评估出失控体系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并严格把工艺操作温度控制在体系失控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以下,切实分解反应潜在风险,全面实现自动化,确保风险可控。





六是认真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警示教育。各地针对此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化工危化品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与警示教育。在全区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的基础上,各地拓展延伸对辖区所有化工危化品企业分管负责人和安全员的培训,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企业予以通报和处罚。各化工(危险化学品)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把此次事故当作自已的事故看待,增强遵法守法意识,加强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操作人员培训,没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考试合格的,坚决不允许上岗。





七是严格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自治区安委办组织开展“强监管、严执法”专项行动,从7月下旬开始对全区14个地市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检查。对未批先建、以试代产、未实施自动化改造、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执行监管执令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依法暂扣安全许可证。发挥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的作用,坚决防范遏制类似四川事故再次发生。





八是认真做好夏季高温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深刻教训,高度重视、倍加警觉,按照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汛期拉网式排查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加强应急值守,加强信息报送,做好预案和应急物质准备,确保不发生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