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宝妈,快来领取30天生育奖励假的生育补发津贴!( 三 )

女职工生育津贴的补发对象

此次补发的对象是针对

2016年1月1日(含1日)

后生育子女,

2018年7月31日

前申请的,且已享受

台州市区

生育津贴待遇,但未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生育津贴待遇的女职工。

2018年8月1日起申请生育待遇的,均按新待遇标准发放。

补发的计发标准

按女职工已经享受的生育津贴待遇计发基数标准补发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