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业监管出新规 解除小微企业“倒贷”之痛
看官辛苦啦!傻大方小编知道你找“河北银行业监管出新规 解除小微企业“倒贷”之痛”这篇文章很久了,是否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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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7月24日讯(记者赵君华)从河北银监局7月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银监局近日在全国出台首个《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开展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的具体条件、风险防控和监管措施,鼓励创新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新发放贷款结清原有贷款,彻底解除小微企业“倒贷”之痛,切实降低其融资成本,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这些年来,“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一直是小微企业发展路上的“拦路虎”,而贷款到期“倒贷”成本居高不下是小微企业的痛中之痛。
根据《指导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续贷应遵守有关监管要求,在防控业务风险的同时,做到应续尽续。同时,《指导意见》以列举方式明确小微企业申请续贷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小微企业续贷业务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为小微企业和银行业机构提供清晰的政策标准。五项具体条件分别为:一是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前景。二是信用状况良好,还本付息积极、主动、按时,未有恶意欠息欠贷行为和不良记录。三是原贷款资金用途符合贷款合同约定,未发生挪用行为。四是贷款投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信贷政策,符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去产能、治污染的政策要求。五是申请续贷的期限、金额均应不超过原贷款合同约定。
续贷政策的实施,将明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据河北银监局初步统计,截至6月末,河北省小微企业续贷余额448.69亿元,上半年续贷贷款累放金额172.62亿元,粗略估算约为小微企业减少“倒贷”资金成本1亿元以上。
下一步,河北银监局还将研究出台相关考核指标体系,通过监测分析续贷金额、续贷率等量化考核指标,增强政策落实的约束性和考核评价的可操作性;召开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推进会,在全省再动员再部署,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扎实推进续贷业务,支持小微企业稳健可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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