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包租”听着挺美 但里面“坑”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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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包租”听着挺美,但里面“坑”太多





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因违规被处罚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史尚静)购房后与开发商或中介机构签订包租协议,从中收取租金回报,如此“稳赚不赔”的事儿当心其中暗藏陷阱。昨天,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对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行为处理意见,对违规售后包租的形式售房开出首张“罚单”。





根据通报,近期接群众举报,反映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历下区泉城路泉城旺角项目,以售后包租的形式销售商品房。经调查,泉城旺角项目2012年4月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年9月份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又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建成的商品房。”的规定,严重扰乱了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有的开发商以高回报为诱饵盲目抬高房价,诱使购房人购买,将“售后返租”演变为变相融资,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开发商还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购房者购买并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后,一旦商家出现经营恶化,租金便无法定期给付,所有的风险都只能由业主自己来承担。





对此,济南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研究决定,给予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并移交市城管执法部门,进行依法处罚。





记者注意到,这是今年济南对违规售后包租首次进行处理,也是年内整治房地产乱象对房企开出的第五张“罚单”。此前,包括济南天建在内的四家房企均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违规认筹的行为。今年年初,济南市建委对济南景洪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长清区郦水嘉苑项目开出首张“罚单”,该项目今年1月5日部分楼盘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自2016年以借款的名义收取认筹款1.8750亿元,同时捆绑销售车位、地下室。随后3、4、6月份,济南贤文置业有限公司等三家房企相继被处理。





名词解释





何为“售后包租”?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也就是说,开发商售房给购房者,但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并不实际使用该房,而是与开发商或中介机构签订包租协议,或以包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房款,或收取一定租金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