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一协会会长骗取国家专项资金8万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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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西平南一协会会长骗取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奖励八万获刑





明知其协会不符合奖励申报条件,却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骗取国家专项资金高达8万元。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赟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3年期间,被告人黄某赟明知其成立的平南县野生蔬菜种植协会不符合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奖励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与平南县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人员杨某禧密谋后,利用杨某禧等人(另案处理)负责“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制作虚假材料和谎报数据的方式,骗取国家专项奖补资金8万元。事后黄某赟分得6.2万元,杨某禧等人从中分得1.8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贇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采用篡改企业法人登记书、夸大编造申请条件等方式,骗取国家资金8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贪污罪,应受刑事处罚。综合考虑全案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