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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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骆骁骅通讯员/任宣)7月17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





本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7月25日至26日召开,会期2天。建议议程:审议《广东省国防教育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草案)》;审查《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规定〉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农药管理规定〉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建筑条例〉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城镇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17年省级决算的报告、关于我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广东省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广东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稿)、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区和茂名市茂南区人大代表名额及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水利工程设施保护规定〉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农药管理规定〉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建筑条例〉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市城镇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报告。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广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稿);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广东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稿);听取和审议关于广东省2017年省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关于广东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报告、关于广东省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报告、关于广东省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报告、关于我省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我省村村通自来水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光明区和茂名市茂南区人大代表名额及深圳市光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说明、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徐少华、黄业斌、罗娟、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