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速递-实证调研】|陈雯| 形式“同质”与本质“异质”:新生( 五 )

1.“媒妁之言”的本地婚恋

主要是指由父母意志主导,经父母在地域、家境、品貌等多方面考察并认可的基础上,借助亲属、朋友、老乡或专业媒人的中介和帮助,利用春节等假期或其他特殊特定时间,以最快速度和最多次数安排两个短期返乡的打工青年相亲相识并相继圆满完成聘礼嫁娶等民俗认可结婚仪式的婚恋类型。

从执行主体上看,本地婚配基本由父母主导和操控,父母不仅决定孩子婚前的相亲年龄、相亲个数、结婚时间和结婚仪式等,也基本掌控着结婚后的居住模式、生育速度、子女数量甚至抚养方式。如育有两子一女的个案陈母反复强调:“我天天急得睡不着觉,小涛(大儿子)快22了,过了25我们农村就要打光棍了,小丽(二女儿)到20不下彩礼还上哪里去找......”从理想地域看,本地婚配的结婚距离已从曾占主流的本村、邻村、本乡、邻乡逐渐扩展到本县和邻县,但更远的跨市跨省则被父母强烈排斥。从结识方式看,青年民工自身和父母的常年外出务工使得留在家乡的亲属、乡邻甚至专业媒人成为这种快速婚配的最佳依赖人选,他们因为熟悉家乡而非常敬业负责地提供从安排相亲见面,讨论彩礼财产、结婚仪式等全程服务工作。然而从婚配主体看,因过年或假期而短暂返乡的农村青年通常接受并配合父母和媒人的相亲安排和后续工作,如在苏州打工春节回河南老家的个案小霞曾一天相亲七个对象却无一满意,而在宁波打工的陈母长子小涛,在经历2015年春节初婚第二天新娘出走闪离无果后,2016年春节返乡时再次接受父母的相亲安排,最终实现在开年再次务工外出之前的一个月内举办民俗仪式等程序的理想完婚和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