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幼儿园“小学化”关键在依法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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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放谈





治理幼儿园“小学化”关键在依法治教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严禁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社会培训机构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各地要结合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予以规范。小学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园组织测试等行为,将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相关报道见A4版)





早教培训机构就该纳入治理范畴





冰启





2012年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目前,一些地方的幼儿园小学化的倾向还是比较严重。教育部这次下发的《通知》,很大部分内容是对2012年规定的重申,不同的是,《通知》明确社会早教培训机构也不得上对幼儿进行小学化知识教育。这补上了以前禁止幼儿园小学化的漏洞,但要切实做到学前教育去小学化,还必须坚持依法治教。





舆论对禁止社会早教培训机构提前上小学内容,存有一定争议。有人认为,学前班、幼升小衔接班火爆 ,这是由于有现实的社会需求,而需求是当前义务教育不均衡,以及教育评价制度造成的。只要有幼升小择校热,加之中高考用单一分数评价选拔学生,学前教育小学化就不可避免——从幼儿园开始准备中高考。全面禁止幼儿园、早教培训机构小学化,可能会加剧家长的焦虑,并把学前班、幼升小衔接班“逼迫”转移到地下。





这种认识是有问题的。学前教育去小学化,这属于办学规范范畴,即便外部环境让家长有对幼儿进行小学化教育的需求,但是,只要有幼儿园、早教培训机构去小学化的规定,就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而不是以各种借口,不执行规定。依法治教和评价体系单一,是两个不同范畴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不能因教育评价体系单一,就纵容不依法治教。





一些地方的应试倾向更加严重,一些学校在办学时为追求升学政绩,不规范办学,如跨地区违规招生、公办民办不分办学,但地方教育部门却不严厉查处,家长也接受,这催生了教育乱象,甚至破坏教育生态。事实上,如果各地教育部门、学校始终坚持依法治教,即便目前教育的评价体系单一,基础教育的基本秩序是不会被破坏的,学校办学会坚守教育底线和法律底线。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执行“幼儿园不得进行小学化教育”禁令时,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有的地方教育部门执行不严,对幼儿园小学化行为睁只眼闭只眼,二是教育部门的禁令只针对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却不在规范之列,这让治理变得很尴尬。幼儿园不能对幼儿进行任何小学化教育,可幼儿园之外,到处都是进行小学化教育的培训机构,即便幼儿园坚定推进去小学化,一些幼儿还是会到培训机构接受小学化教育,学业负担没减轻,家长的经济开支反而加大。





把早教培训机构也纳入治理范畴,才能让治理真正严肃起来。而从法规的效力看,仅仅由教育部门下发通知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制定禁止超前教育法,对从学前教育到中学教育的所有超前教育进行综合治理,以维护我国基础教育秩序。





维护我国基础教育秩序,必须依法治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革教育评价体系,则是对教育环境的优化。当前一些地方存在比较严重的幼升小择校热,一些小学在招生时对幼儿进行知识化测试,这些顽疾的存在,不能成为幼儿园小学化的理由。一方面,小学招生进行知识化测试,也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另一方面,如果严格禁止任何幼儿园、早教培训机构进行小学化教育,大部分孩子都不接受小学化教育了,家长的焦虑心态也就会逐渐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