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万尾鱼虾苗投放南海明珠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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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轩甫通讯员郭艳华吴淑骁)海南省海口市,蓝天白云,阳光明媚。上午9点半,位于该市南海明珠岛一号亲水平台一派繁忙景象,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海湾公司)的职工们正在搬运一桶桶鱼虾苗。不一会儿,只见职工们将40万尾红鳍笛鲷鱼苗、340万尾斑节对虾苗投放南海明珠岛附近海域。近日,海口市检察院干警现场见证了鱼虾苗投放的全过程。





今年初,该院开展“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干警在走访时发现,金海湾公司在开发南海明珠邮轮港人工岛项目过程中,给附近海域的海洋生物造成一定的损害。





根据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及相关专家评审意见,应当采取人工放流当地生物物种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但金海湾公司增殖放流却不到位。作为法定监管单位的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未能实质上缓解和减轻涉案工程建设项目对所在海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查明案情后,海口市检察院向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辖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督促金海湾公司按要求开展鱼虾苗增殖放流。





检察建议引起了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的重视,立刻责令金海湾公司进行整改。为实现科学增殖放流,金海湾公司委托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研究院为本年度增殖放流事宜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同时委托海南蓝泰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鱼虾苗种,分批次开展增殖放流。为了保证此次放流的鱼虾苗品种合格、数量达标,海口市检察院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下一步,我院将派员持续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取得成效,最大限度降低海洋工程建设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海口市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