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变了味?街道干部: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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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庄里盖起二层小楼,对外开放经营。紫金山/金陵晚报记者王芃摄





□紫金山/金陵晚报记者王芃





2015年,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宁国资(2015年)206号文](以下简称206号文)。文中明确列出了配合于农业项目的配套设施用房申报所需条件以及如何申报。





据此,农业项目可以申报建房,只需区农业和国土部门备案,由街道审批,而无需规划、国土、建设部门审批。然而,三年时间过去了,金陵晚报最近陆续接到市民投诉称,这个对农业项目利好的政策,在江北新区葛塘街道却“变了味”。





对此问题,记者开始了调查。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这项工作的审批和管理,葛塘街道的工作人员似乎是一笔糊涂账。





糊涂账之一:





农庄翻建有无手续?





街道工作人员:合规但无手续





在葛塘街道开往新集的路上,可以看到不少广告牌,邀请游客前往新集农庄,里面“提供垂钓、棋牌、餐饮等服务”。





根据指示牌,记者找到这家农庄。农庄内的地面上堆满了黄沙等建材。一进大门,一排小屋子内有桌椅、餐具,看上去像是餐厅。再走几步,一个巨大的钢架结构刚刚建好,看上去很新。“这些都是十多年前的建筑了。”农庄所在社区——江北新区葛塘街道官塘河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2010年前,这个农庄就存在了。





“这个钢架结构就是用来停车。”社区工作人员确认,这个农庄没有问题。





那么,新集农庄内的翻建、新建是否有手续?该农庄是否具备对外营业的资质呢?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是“合法合规的,但没有任何手续”。





糊涂账之二:





农业项目能否做成农庄?





街道工作人员:不清楚





在江北新区葛塘街道,有一家很出名的农庄,叫做千禧万福生态园。投诉人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农庄对外经营,餐饮、垂钓、棋牌等娱乐样样俱全。





“喏,就在马路旁,大大的招牌,很醒目,很好找。”张先生就住在这个社区,“这个庄园远近闻名。”





7月11日,记者驾车来到千禧万福生态园,驶过华丽的门头,一个占地面积颇大的庄园呈现在眼前。





一进大门,左右两边都是房屋。左手是一栋两层木屋,内部构造为餐厅和住宿。





老板娘告诉记者,这里就是餐厅,开了很多年,能吃饭,也能开发票。沿着行驶方向,道路两边的田地已被硬化,供人停车。





这么大体量的建筑,是通过什么手续审批的呢?葛塘街道农业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农庄是以农业项目申请的农业设施用地,手续是齐备的。至于农业项目是否能做成经营性的农庄,该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





糊涂账之三:





农业设施用地能否做企业?





街道工作人员:不清楚





葛塘街道内还有一个农业项目,占地面积颇大。记者随后来到这处投诉人口中的逍遥农庄。





在大门口,一个广告牌清晰可见:“垂钓、梅花鹿、珍禽、摸鱼池、开心农场、开心果园、花海、餐饮、棋牌、儿童娱乐。”





进入逍遥农庄大门,看到的则是另一个名称:“南京丰铭泥巴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介绍牌,这是一家互联网公司,以农业生产为主。所在地区正是逍遥农庄。而在农庄深处,有一排房屋,上面就贴着“泥巴人”的标记。据街道工作人员介绍,这处房屋正是“泥巴人”的办公用房。





“泥巴人的法人不是逍遥农庄的负责人。逍遥农庄的负责人已经出国了,这个场所应该是租给泥巴人开公司的。至于具体关系,我们还需进一步调查。”葛塘街道工作人员表示,这处农场也是以农业项目为由申请的农业设施用地。至于农业设施用地是否可以盖房出租做企业,她表示并不清楚。





规定:不得以农业为依托建设各类庄园





那么,什么样的建筑是206号文中所明令禁止的呢?





“各相关街道(场)要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出发,严格把握设施农业项目内涵,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业项目范围,以下项目和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管理: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可以说,什么能建,什么不能建,206号文已经说得非常清楚。





记者采访葛塘街道农口负责人,他首先明确,千禧万福生态园和逍遥农庄确实走的是农业设施用地,至于开餐厅、做企业是否违规,他表示不清楚。





谁是农业用地的监管和责任单位?





一个项目违不违规,想弄清楚其实并不困难,至于相关的管理方和监督方的责任和义务,206号文中也说得很清楚:





“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情况将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省、市每年将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对省、市发现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设施农业项目,统一纳入违法用地范围内予以查处”;





“街道(场)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违法用地受到查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街道作为审批单位,自然负有监管的义务。对于此事,金陵晚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