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司机撞人逃逸 民警24小时内成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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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交警查不到自己





电动车司机撞人逃逸不到一天即落网





长江日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董冠男)电动车司机撞人后逃之夭夭,好心路人报警后,伤者被及时送到医院。交警通过卡口摄像头锁定肇事电动车,司机刘某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





10日上午8时左右,正在范湖路路口执勤的江汉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民警刘雷,接到一小伙子报警称,他在青年路牯牛洲路口看见一名妇女被电动自行车撞到后倒地,躺在地上爬不起来,非常危险。





刘雷立即带领一名辅警赶到现场,只见一名妇女侧躺在地上,表情十分痛苦,不停地喊疼,但未见肇事电动车。刘雷赶紧叫来救护车,将受伤的妇女送到医院救治。随后赶来的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同时启动追逃工作,查缉肇事车。





经询问周边群众和调阅监控录像,民警锁定肇事电动车,于11日清晨5时左右在汉口火车站站前广场附近抓获司机刘某。





刚开始,刘某百般狡辩,极不配合。民警出示监控录像后,他不得不承认其骑车撞人逃逸的行为。刘某交代,他刚从老家随州来汉不久,主要靠骑电动车拉客非法营运为生。撞人后,他担心无赔偿能力,遂骑车逃逸。他心存侥幸,觉得电动车模样都差不多,不像机动车那么好锁定,没想到交警这么快就找到了他。





办案民警表示,刘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不仅要负全部责任,对受伤妇女进行赔偿,而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要处以行政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