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洲实话》:对资本市场“老赖”不能限于“公示”与“限乘”( 七 )

 

不仅如此,对于巨额罚单更需要有积极的执行,更不是“公示”与“限乘”所能够解决问题的。毕竟面对巨额罚单,当事人能否缴纳得起确实是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或许就是虱多不痒债多不愁,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因此,对这种巨额罚单,如果只是“公示”与“限乘”,这“老赖”恐怕就要永远地“赖”下去了。如此一来,巨额罚单就会变成废纸一张,监管的严肃性与威严也就不复存在了。所以,对这种巨额罚单更要有积极的执行措施,以确保巨额罚单得到执行。如果巨额罚单得不到执行,那监管也就成了儿戏,监管部门的从严执法也就要大打折扣了。

 

至于如何执行,这当然需要因人而异。比如,有人有存款的,可以对其存款进行冻结;有人有股票的,可以对其股票进行冻结,有人有财产的(如车、房、公司、股权等),可以对其财产进行冻结。属于上市公司员工的,可以由公司方面进行扣缴。在进行这些常规“执行”手段的同时,还可以为这些“老赖”定制“失信彩铃”与“手机定位”等,让“老赖”们无处遁形。

【作者系网易新闻·网易号“各有态度”签约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