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项行政许可先行先试,泰州医药高新区“放管服”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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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5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饮店,办理营业执照后登记备案、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经营;公共场所签订承诺书即可先行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得益于“证照分离”改革,如今,泰州医药高新区的市场主体从拿到营业执照到开门营业,比以往少了很多“领证”的烦恼。





“证照分离”改革,即企业登记主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我省启动的试点改革,对100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以及强化准入监管等5种新方式管理。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地区,泰州医药高新区如何推进?





经过半年的谋划,在5月29日召开的“证照分离”改革推进会上,医药高新区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泰州医药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48项证照分离事项指导性文件》相继印发,6月1日开始施行。短短一个月,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以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业创新活力最强的区域为目标,泰州医药高新区先行先试不断提速,着力打通登记改革的“最后一公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营商环境。





先证后核,给企业更多市场自主权





全省改革试点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00项,医药高新区结合实际,复制推广了48项,包括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涉及小餐馆经营1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涉及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等13项;提升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涉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等19项;强化市场准入管理,涉及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等15项。改革红利到底如何?企业最有发言权。





黎旭兰理发馆在医药高新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后首例办结“告知承诺制”业务。经办人直言“没想到现在办证这么方便”,原本需要7-15个工作日才能办完的事,如今3个工作日就能办结。





医药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人吴诗介绍,该理发馆办理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属于“证照分离”改革中的告知承诺。过去,政府部门在完成收件、审核、现场踏勘、审批等程序后才能发证,“证照分离”改革后,申请人只需签订一份告知承诺书,承诺事后补齐相关资料,即可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自6月1日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医药高新区已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27件,其中,审批改备案类事项9件,告知承诺制类事项18件。





一站服务,让企业“少跑腿”好办事





“证照分离”减少了繁杂的审批许可备案,减少了企业办事环节和材料,而对行政审批部门而言,窗口工作人员担负的职责也更重了。





在医药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民生综合处窗口,前来咨询的群众都会收到一份《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咨询一次性告知》,详细罗列了单位申请办理新证需要提交的8项材料,以及签订《告知承诺书》相关注意事项,一目了然,让办事人一看就懂,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





其次,在材料审核环节,医药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不断加大对相关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把控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把“证照分离”工作纳入业务考核范围,做到涉及的窗口人人都是行家里手。





与此同时,医药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还搭建起一个线上互动平台,事前主动介入,将具体办证流程告知企业,让其知道如何办理审批手续,避免跑冤枉路,减少“折腾”时间。泰州市泳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游泳场馆申请卫生许可之前,审批局工作人员便主动服务,提前有针对性指导。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均实现当场办结。





宽进严管,事中事后审管无缝衔接





“证照分离”绝不是只“放”不“管”。上半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潘爱民多次组织召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该区成立了15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统筹安排,明确要求细化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研究形成监管机制体制。





值得注意的是,签订了告知承诺的企业,一个月后监管部门会再到现场踏勘。如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在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泰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跃表示,各级各部门要克服只管有证的不管无证的、不审批就不监管、出了问题就暂停审批等错误认识,做到不管部门发不发证、企业有没有证,都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管好是尽责,不管是失责,出现问题要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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