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谈中方关于伊核问题的五点主张( 二 )

第二,全面协议应当执行。全面协议是经联合国安理会核可的国际协议,各方都有义务认真执行。三年来的实践证明,全面协议不仅化解了伊核危机,对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对这样一份协议,我们没有理由不支持,不执行。

第三,中东稳定应当维护。当前中东形势正处于关键阶段,一旦全面协议无法持续,将对中东形势的走向产生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各方不能等闲视之,应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做出正确和理性判断。

第四,单边制裁应当摒弃。中方一贯反对所有单边制裁,这是原则问题,在伊核问题上也是如此。国际实践屡屡证明,一味迷信制裁施压,只会适得其反。国际社会包括中国在内的正当权益必须得到切实尊重维护。

第五,对话协商应当坚持。不管是什么问题,有分歧就要谈,对抗冲突没有出路。全面协议不是包治百病的药方,不能指望什么都由全面协议来解决。我们乐见并支持各方在继续执行全面协议前提下,建立包容透明的对话平台,双边和多边对话相结合,以建设性态度,讨论解决大家关心的其他问题,共同维护好地区的和平稳定。

王毅表示,中方坚定致力于维护和执行全面协议,一直不折不扣履行全面协议的规定和义务。只要是有利于维护和执行全面协议的事,中方都将全力以赴去做。中方也愿就此与各方保持沟通协调,为维护多边主义成果而做出努力。同时,中方也将坚定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