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因房产,兄妹反目上法庭...

小编嘚啵嘚:《新余:因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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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因房产,兄妹反目上法庭...

“ 妹妹将亲生哥哥告上法庭,起因竟是哥哥不认同母亲过世留有遗嘱的效力。近日,渝水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继承纠纷。

原告姚甲与被告姚乙、姚丙,第三人姚丁、姚戊系兄妹关系,其父于2010年3月26日去世,其母于2013年12月份去世,二人过世后留有房产一套。

 


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由原告照顾其起居等日常生活,为感激原告的付出,母亲生前在律师见证下立有一份遗嘱,遗嘱要求将其本人对房产应享有的份额在其去世后均归原告所有。母亲去世后,原告要求二被告配合办理财产分割一事,但二被告以其也尽到了赡养义务为由拒不配合,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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