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建立不适宜献血人员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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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重庆9月29日电 (记者 钟旖)《重庆市献血条例(修订草案)》29日提请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二次审议。二审稿进一步关注了血液安全问题,强化了献血工作保障机制。





血液安全直接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加强对血液质量的检测和监管很有必要。为此,二审稿在采血、供血、用血等流程上增加了相关规定。





为尽可能避免窗口期感染,二审稿规定,重庆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疾控中心等相关单位建立不适宜献血人员信息库,并保证不适宜献血人员信息安全。





二审稿明确,采血、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标准。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要求,建立临床合理用血评价制度。





在献血工作保障机制方面,二审稿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献血工作责任制和经费保障制度,建立献血工作协调机制。同时,二审稿还分别增加了科技等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的献血推动义务。分别对血站的献血屋设置管理、流动采血车和应急送血车的配置等作了进一步细化,为建立政府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加强监管服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献血工作机制奠定基础。





据了解,二审稿对献血激励保障机制也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重庆市政府和红十字会对在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此外,二审稿还细化了献血者对其献血信息的查询权和录入权,提出录入信息可作为用血者和献血者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确保激励措施“兑现”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