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天10地出手: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违规者将重罚( 三 )

8月15日,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专题办公会,安排部署中心开展“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外,北京、成都、郑州、洛阳、新乡、乌鲁木齐等城市分别下发通知或公告,规定房企及中介机构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 月 13 日表示,将通过现场检查、暗访巡查、重点抽查等方式,重点整治开发企业限制、阻挠、拒绝购房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违规行为。

不过,这并非住建部等相关部门首次提及维护公积金购房贷款权益。

在2017年12月26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央行、国土资源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要求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此后,各地相继发文,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权益。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初步统计发现,海南省、广州、深圳、武汉、杭州、西安、太原、兰州、苏州、佛山等二十余地在去年12月的通知下发后都曾公开表示,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企和中介机构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