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新增90万!如果生出“缺陷婴儿”,你会怎么办?( 六 )

日本:选择死,无人责备她的残忍★(此处由傻大方资讯特别标注)

和子久居日本大阪,去年在怀孕18周产检排查畸形时,查出胎儿膜部室间隔缺失,也就是有先天性心脏缺陷。

对于这突如起来的噩耗,和子显得手足无措。

她首先通知了自己在东京出差的丈夫,然后告知了在神户的母亲。第二天,她的丈夫乘坐新干线赶了回来,而母亲、父亲和哥哥也从大阪开车过来,住在附近的婆婆和小姑也过来了。一家人挤在小小的商品房的客厅里,讨论了孩子的名字、医院诊断的结果、医生的建议,也商量了孩子「走后」,要供奉在哪个寺庙。

三天后,和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诊所引产掉了这个「带缺陷」的孩子。

在日本,对人工流产「缺陷婴儿」,持包容态度。

1940年日本的「国民优生法」首次认可阻断婴儿出生,认为有缺陷的孩子是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同时也是孩子本人的不幸,所以允许强制夺去身患遗传性疾病,有可能生出缺陷儿的人的生殖机能。

1948年变更规定「本人或配偶者有遗传性疾患或遗传性畸形的人,可以人为阻断婴儿出生」。1996年制定的「母体保护法」消除了「胎儿条项」,现在不允许因父母有遗传性疾患而做人工流产,但该法律第14条有允许因经济理由中止怀孕一项(不得超过22周),发现胎儿有缺陷时,可以用养育费昂贵为理由中止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