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设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 八 )

三是明确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专家咨询费是支付给咨询专家的费用,支出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务费开支范围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也将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开支范围。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企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参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

四是结转结余资金继续留用。对于研究项目资金,项目在研期间,年度结转资金可以在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目标任务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可用于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及后续研究的直接支出,或由项目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相关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同时也规定,若项目审核验收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对于非研究项目资金和管理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五是强化资金保障服务。《暂行办法》推出多项举措,方便项目资金使用便利化。(1)细化预算编制。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项目依托单位为教育部所属高校和直属单位的,项目预算编制直接细化到相关高校和直属单位。(2)及时下达预算。加快预算批复和下达,年度项目预算最快可在全国“两会”结束后15天内下达。(3)分期下达预算。项目负责人按实际需要分年度编制预算,经评审立项后,采取一次核定、按年度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