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煤矿排污2年收33份通知书 整改为何多次搁置?( 三 )

督察组前去新义煤矿,发现这个被屡次举报的企业存在诸多问题,包括企业治污能力不足、设施老旧;废水长期超标直排;将生活污水接入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工艺末段外排;排放口设置旁路,污水排河道,煤泥堆岸边;占用河道建设沉淀池,定期排放底泥污染水质。

自从中央环保督察组到来之后,专门负责新义煤矿所在区域环保监察的新安县环保局正村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刘林霞,已为这件事向市级、省级单位解释过许多次,也把那33张文书复印了不下十几次。

33张文书中,6张涉及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其他问题涉及重污染天气燃煤锅炉管控、煤矸石堆放场超出防风抑尘网等。

因为“不是每次都能对接上企业一把手”,刘林霞解释,为了达到监督效果,在口头督促整改后,县环保局会通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醒对方。她认为自己“已经尽力了”。

问题的根源,在她看来,主要因为新义煤矿长期废水排水去向与环评审批及验收要求不一致。

2016年,刚接任正村环境监察中队队长的她对照着环评报告,一一排查自己管辖区域内的每个企业。当时她就发现,新义煤矿并没有按照竣工验收的环评报告,将矿井水排入三类水体印沟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