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趴窝11年难倒各方 已拖欠停车费1万多元
看官辛苦啦!傻大方小编知道你找“"僵尸车"趴窝11年难倒各方 已拖欠停车费1万多元”这篇文章很久了,是否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脚呢?
正文开始:
“僵尸车”趴窝11年难倒各方
已拖欠停车费1万多元,车主一直没现身,物业处理又怕侵权
如果你身边也有“僵尸车”,请拨打热线18154557810、加QQ群605100626报料
这辆“僵尸车”停在小区已有11年。 记者 李俭芹摄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李俭芹
一停就是11年,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引来老鼠聚集,拖欠停车费1万多元……南宁富丽华庭小区的一辆“僵尸车”成了小区业主的“心头刺”,然而因联系不上车主本人,如何处理成了难题。日前,小区业主大会已表决要求物业在6月30日之前将该车清理出去。因这辆车属于个人财产,物业处理合法合规吗,拖欠的停车费以及处理的费用该由谁承担?这又引发了各方热议。
1 车的来历
车主房子卖了,车却一停11年
6月28日,记者见到了这辆“僵尸车”,该车前盖上落满枯枝败叶,4个轮胎都瘪了,车底积满淤泥,车身的油漆倒是完好无损。物业的“挪车通知”在车头已被枯枝压盖,车辆后视镜等多处被贴了小广告。也许是因前阵子连日大雨,该车身上的尘土已被冲洗干净,车牌“桂A88599”清晰可见。
这辆车的来历,该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已换了几茬人,都说不清。只有2004年入住该小区,并一直在小区担任业委会主任的贺先生对这车的来历略知一二。
2004年,贺先生搬来该小区后,很快和邻居魏先生熟识,这辆别克车正是魏先生当年的常用车。贺先生记得,魏先生2006年将自己的房屋转手给了A,此后,A又将房屋转卖给B。至今,该房屋由B使用。贺先生也没有注意到,搬离小区的魏先生并没有带走自己的“座驾”。直到2007年,为了满足业主日益增加的停车需求,小区进行改造,增加了一部分公共停车位。新车位投入使用后,贺先生才发现,魏先生的车还停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此后多年未曾挪动。
十多年前,这款车的市场价还算比较高,谁也没有料到主人会“冷落”它至今。
2 物业烦恼
车主再没现身,拖欠1万余元停车费
随着小区停车位越来越紧张,不少业主开始留意到这辆“僵尸车”,但是物业服务中心已经联系不上车主。
服务该小区的全俱物业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公司在2004年开始为该小区服务,2009年建立了智能停车系统,当时就发现这辆车已经是欠费状态了。从2009年小区停车系统上线至今,车主从未现身,也一直没有来缴纳过停车费。小区公共停车位停车费为150元/月左右,一年收费约1800元,这样算来,该车光停车费就已拖欠1万多元。
对于这辆欠费且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广大业主意见非常大。除了占有公共停车位以外,这辆车还带来了环境卫生问题。全俱物业负责人称,该车四周他们都会经常打扫,但车底下却难以打扫,因此车下不光积淤,还藏污纳垢,成了老鼠聚集地。物业不时会接到业主举报,称从车底传来恶臭。每当部门检查卫生,这辆车都会让业主和物业很为难。
3 几番周折
找到车主女儿,却被“踢皮球”
经过查找,物业发现在富丽华庭小区,另外还有一套房屋登记在魏先生名下。物业服务人员经过多次交涉得知,该房屋并非魏先生本人居住,而是魏先生的女儿一家居住。但对于交费或者挪车的要求,魏先生女儿一家要么声称会将此事转告魏先生,要么置之不理。至今,小区业委会和全俱物业均未联系到车主魏先生本人。
2015年,富丽华庭业委会、全俱物业联合向南湖街道办嘉宾居委会发函,请求处理这辆“僵尸车”。记者在当时的函件上看到,“该车在小区停放了8年之久,且无人使用,也未缴纳任何停车费,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同时,为响应‘美丽南宁’号召,电话告知魏××将车移走,并补缴停车费,但车主一直未采取措施”。
小区业委会主任贺先生称,虽然车主的信息在交警部门有登记,但因为涉及隐私,交警部门不能随意提供,除非涉及案件需要查询。因此,这十多年来,无论是业委会还是物业服务中心,都未能联系到车主本人。
最近,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交警部门给了物业经理一个电话号码,但物业服务经理打通电话后,发现接听电话的是一名女士,是否为车主本人尚不可知。该女士向物业经理表示,因为当年他们购买的车库不够大,开发商承诺他们停在公共停车位,一谈到移车并交费,对方就挂断电话。6月29日,记者拨打该电话号码,试图核实信息,但无人接听。
4 各方为难
费用谁承担,物业是否有权处理
与普通的“僵尸车”不同,该车辆的信息比较齐全,车牌号也很完整。业内人士表示,这款车目前已停产,10年前的市场价约为20万元,现在正常运行的同款二手车市场价大概为3万元。还有人对该车辆的号牌感兴趣,认为是难得的数字,如果转手可出好价钱。
这辆车到底该何去何从,让多方为难。三年来,它成了业主的心头刺。日前,经业主大会表决,要求物业将该车在6月30日之前清除出去。但它该清去哪里?此后产生的停车费用等该由谁承担?小区物业经理称“非常为难”。物业经理说,这辆车已犯众怒,不清除,他们下一年的服务合同可能得不到业主支持,清除吧,又没有相关法规依据。
物业决定求助交警,但交警部门来现场看了以后称,这辆车没有违规停放,是正常停放在小区划定的停车位上,因此,他们不能对该车执法。如果该车达到了报废条件,也只有在其上路时,交警才能进行强制报废。
贺先生称,2015年,该“僵尸车”的问题曝出后,引起了青秀区相关领导的关注和过问,但最终没有得到解决。
6月25日,全俱物业再次通过书面告知函向魏先生发出了“最后通牒”,要求他6月27日前移走,否则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强行将该车辆拖走。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该车仍停放在原地。
5 专家建议
起诉车主侵权,让其挪车
在业主大会做出强行拖车的决议后,引起了各方热议,法律界人士也提供了一些建议。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鸣湄认为,拖车这个办法看似有效,但还是不太妥。车辆作为业主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即使广大业主认为该车已经被车主丢弃,也需要车主本人进行确认。因此,她认为可以尝试由业委会代表业主群体,以拖欠停车费或侵占公用车位为由起诉该车主。以便在诉讼中尽可能找到车主,确认其意思表示。
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建勇也认为,该车属于有主车辆,强行拖车涉嫌侵权。他称,即使该车辆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按照法律规定,也必须是由车主进行报废,其他人员不能进行该操作。的确应当通过起诉车主侵权,来达到寻找车主移车和追索停车费的目的。
到底怎么处理“僵尸车”?其实,“僵尸车”是全国各地小区都存在的通病,但对付它并非束手无策。比如江苏无锡在2018年开展了“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对摸排中发现的“僵尸车”,通过居民听证、登报公示等程序后,实施了拖移处理,获得了居民点赞。
有市民建议,由政府部门进行公告限时寻找车主,对于无人认领的车辆,由政府部门统一进行报废。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加入本报QQ群参与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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