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店经营违规 微信集赞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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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出店经营违规微信集赞免罚
“由于我违反了相关条款,城管小哥哥要求集满18个赞,请大家点赞。”27日,新建区市民的朋友圈中出现了一条特别的“求赞”帖,原来发这条朋友圈的吴女士出店经营,城管采取“集赞免罚的警告处罚方式。
出店经营,微信集赞免罚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该朋友圈中提到的“城管小哥哥”——新建区城管大队四中队中队长程新星。“我是看到了交警使用微信集赞的方式,处罚市民骑电动车没走非机动车道,所以借鉴过来。”程新星告诉记者,前几日,其辖区礼步湖大道旁一个店家把展示牌搬到店外,属于出店经营。为此,执法人员暂扣其展示牌并作出罚款200元的决定。
“吴女士前来接受处罚时不愿意接受200元罚款,考虑到该商家出店经营的行为不严重,且属首次违反,为了教育商家才想出了微信集赞的方式对她进行处罚。”程新星告诉记者。
除了有集赞的文字,该条朋友圈还配有一张图片,是关于“出店经营”处罚的法规,第二十七条:临街店面经营者应在规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得超出经营场所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或展示商品。第五十九条:临街店面经营者超出经营场所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或者展示商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希望能起到教育作用
程新星称,吴女士的朋友圈大部分是周边商家,在他们给吴女士点赞的同时,也能看到出店经营处罚条款的内容。所以,让吴女士把这个朋友圈的截图发布在周边的商户微信群里,能让更多商户知晓。
起初,商家吴女士认为此举有些丢人,并不情愿转发朋友圈。但最终在罚款、上路代替执法与发朋友圈三种选择中,她选择了发朋友圈,不久吴女士就集满了18个赞。对此,吴女士表示以后不会再出店经营。
微信朋友圈集赞代替处罚,是否会损坏城管队员执法处罚的威严性?对此,程新星中队长表示,“吴女士属于违反条例不严重且是首次违反,如果她再次违反,我们会对她进行严厉处罚。”
对于发朋友圈免罚的方式是否会继续使用时,程新星告诉记者:“如果这种方式能起到很好的教育效果,我们以后会考虑推广集赞免罚这种方式。”
南昌晚报全媒体记者 汪晶晶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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