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加工坊违法偷排废水 被立案侦查

小编温馨提示:前方高能,《电镀加工坊违法偷排废水 被立案侦查》需要您认真观看!

正文开始:





环境违法曝光台





今年1月17日,龙泉驿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接到辖区街道环保办工作人员的一条反馈:在龙泉驿区大面街办青台山村12组发现一家违法电镀加工作坊,其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真实情况到底如何?





接到线索后,龙泉驿区环境保护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加工坊负责人龙某江已不知去向。据环保执法人员介绍,经询问该加工坊员工黄志时得知,加工坊在电镀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被收集到厂房内的地下收集池内,收集池内的废水未经处理,通过地下预埋的管道直接排入厂房外的雨水沟内,再经厂房外的雨水沟汇入居民区的生活废水沟渠。执法人员立即委托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监测站依法对该电镀加工坊的生产废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同时,对其电镀生产线进行了现场查封,并将案情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传唤后,当事人龙某江于1月22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





1月23日,龙泉驿区环保局依法取得该电镀加工坊生产废水的监测报告,报告显示该加工坊违法排放的废水中污染因子锌超过国家排放限值的185.67倍。执法人员介绍,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的规定,该电镀加工坊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罪。龙泉驿区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该案移送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立案侦查。





1月2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龙某江实施刑事拘留,并于当日对龙某江电镀加工坊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由公安机关完成侦办,依法移送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成都商报记者李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