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在列!陈一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近日将赴地方“督战”
看官辛苦啦!傻大方小编知道你找“湖北在列!陈一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近日将赴地方“督战””这篇文章很久了,是否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脚呢?
正文开始: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组建10个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各地开展督导工作。6月24日,在京举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10个督导组成员共335人参加督导培训。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在培训班上强调,中央督导组全体成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好督导“利器”作用,确保实地“督战”督准、督实、督出成效,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康深入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央督导组第一轮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组建10个中央督导组,赴全国各地开展督导工作。
人员组成上, 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共335人。
时间安排上, 督导工作从2018年7月份开始,共组织三轮,每轮督导10个左右的省区市,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实施步骤上, 今年在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市开展第一轮督导。
陈一新就实地“督战”需要把握的事项及要求作了阐述 ——
01
精心做好督导准备
各督导组进驻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开展督导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站位,明确要求,做足功课。
具体要做到“四个到位”:
——思想认识到位。 充分认清专项斗争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大意义,充分认清督导工作在推进专项斗争中的重大作用,充分认清督导组肩负的重大责任。
——政策把握到位。 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党中央关于专项斗争一系列部署要求,学深悟透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以及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学深悟透这次培训班上系列辅导报告,做到熟练掌握、成竹在胸。
——情况熟悉到位。 通过多途径,提前了解掌握被督导地区的基本情况,提前制定督导方案、工作手册,明确重点任务、难点问题、方法步骤。被督导地区要做好相关材料整理、汇编工作,为督导组尽快熟悉情况提供便利。
——联络沟通到位。 进驻前要与被督导地区充分沟通,细致做好各项对接工作。全国扫黑办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督导组与被督导地区充分沟通、对接提供服务保障。
02
准确把握督导重点
督导组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以问题突出的地方为重点,以敏锐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落脚点,集中精力、精准发力,提高督导工作靶向性、针对性。
具体做到“六个突出”:
——突出政治督导。 重点督导各级党委、政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情况,查一查是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把握和推进;是否敢于动真碰硬,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是否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突出依法打击。 重点督导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情况,查一查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在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上是否站得住脚,对法律政策界限的把握是否准确。
——突出深挖彻查。 重点督导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情况,查一查是否做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是否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嫌腐败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
——突出综合治理。 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情况,查一查是否把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有无存在“边打击、边滋生”问题;是否有效开展重点行业日常监管、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群动态管控,及时发现堵塞管理漏洞。
——突出基层组织。 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查一查是否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否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是否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突出组织领导。 重点督导各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情况,查一查统筹协调职能是否有效发挥,典型推广、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是否建立落实。
03
建立督导机制
积极借鉴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等经验,创新督导方法,提高督导水平。
具体要建立“四个机制”:
——统一领导机制。 督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建立临时党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围绕综合协调、线索核查、案件督办、信息报送等方面,细化分工、明确责任。
——线索查证机制。 把问题线索搜集、核查、督办放在引领性位置,对中央领导指示批示、中央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要组织地方重点核查、见事见人,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有结论。对重点案件线索,可直接下沉到基层一线。
——情况报告机制。 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对督导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正风肃纪机制。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制定落实考勤、保密、回避、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04
用好督导成果
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提高督导质效,把督导工作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
具体要做到“四个加强”:
——加强情况汇总。 注重发现和报告地方典型经验、典型事迹,推动面上提升专项斗争水平;及时汇总督导过程中了解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加强沟通反馈。 要围绕形成督导报告,与地方充分沟通、征求意见;经批准的督导报告要向被督导地方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加强移交移送。 督导结果移交中央有关部门按规定使用。对督导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依法移送有管辖权限的政法机关;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委查处。
——加强整改落实。 被督导地区要按照督导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落实。对地方整改情况,将适时组织“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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