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集中公开宣判三起涉毒案件 两被告人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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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庭宣判现场。西安中院供图
中新网西安6月25日电 (记者 张一辰)2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起涉毒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其中一起特大跨省贩毒案的五名被告人中,两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死刑缓期执行。
2016年6月初,陕西周至县警方得到线索,得知一男子有贩毒情况,通过对该男子的侦查,警方确定了以李某良为首的特大贩毒网络基本框架。同年10月,警方将李某良和杨某会(女)抓获,并当场缴获毒品冰毒20公斤。随后,警方根据李某良供述将涉及广东、咸阳、西安、周至等地的12名犯罪嫌疑人相继抓获,一条涉及陕粤两地、跨省贩卖大宗毒品的通道被彻底瓦解。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良贩卖、运输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军、吴某卫、杨某会、惠某印贩卖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军系毒品再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图为法庭宣判现场。西安中院供图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吴某军、李某良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仅查获的毒品数量就达20公斤,吴某军还系毒品再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吴某卫贩卖毒品数量大,且拒不供认罪行,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杨某会为李某良贩卖毒品提供帮助,依法应予惩处,惟其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惠某印贩卖冰毒二次40克,依法应予惩处,惟考虑其第二次贩卖20克冰毒系在警方控制下交易,且其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军、李某良死刑;被告人吴某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杨某会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惠某印有期徒刑九年。
在同日宣判的另两起贩毒案件中,被告人齐某、卫某辉因犯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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